当通过 GFI Archiver程序界面删除邮件时, 如果电子邮件有多个所有者, 则不会立即清除电子邮件。只有当电子邮件的每个所有者都从其 GFI Archiver程序视图中删除了电子邮件时, 该邮件才会从数据库中实际删除。

 

例如, 从内部用户发送给另一个内部用户的电子邮件。电子邮件的发件人和收件人是电子邮件的所有者。发件人将在其 "已发送邮件" 文件夹中看到该邮件, 如果删除, 将从发件人的视图中删除。但是, 在收件人决定也删除邮件之前, 收件人仍可以在 "收件箱" (或其所属的哪个文件夹) 中列出邮件。

 

如果启用了 "软删除" 选项 (称为"Leave a copy of the email in the Archive Stores accessible by a Full Access User "), 则不会从数据库中实际删除电子邮件, 即使电子邮件的所有所有者都具有已被删除。